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该期限自权利人知晓或应获知其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信息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涉及到特殊情况,例如因身体遭受伤害而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况,诉讼时效期将从伤势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且仅有一年的时间。
另外,还存在着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况。
其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由于法定事由导致已过去的时效期间全部失效,自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累计计算;至于诉讼时效中止,则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法定事由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直至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诉讼时效期间才会正式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