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因涉嫌
贪污罪而被判为五年
有期徒刑,那么他的
减刑申请必须要符合法定的一系列条件才能获得批准。
首先,嫌疑犯在此期间需要严格遵循狱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良好的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深深的忏悔之情或立下显著的功绩。
所谓的"悔过表现"包含了承认过失并勇于承担责任、坚决贯彻和遵守法律规范以及狱内规定、积极参与各类学习课程以及劳作任务等等。
至于"
立功表现"这一方面,例如,制止他人实施
犯罪行为,揭发监狱内部或外部的重大犯罪行为并经过验证与事实相符等等,都属于可以适当减轻
刑罚的行为。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执行机关将参考上述条件,向具有核准权限的中级以上人
民法院提交减刑申请书。
人民法院则会组织合议庭对此展开深入的审查,如果确认确实存在悔过或者
立功的事实依据,将依法判决对其予以适当的减刑。
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都不能少于原来判处
管制、
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的总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