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预约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一方违反合约的情况下,能否适用违约金规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倘若认购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的违约金条款,并且该条款并不存在任何无效的因素影响其效力,那么,违反约定的一方必须依照双方共同达成的共识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如若此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申请,要求对此部分进行合理的调整。
而且,如果在签订认购书时并没有对违约金做出详细规定,但是一方因为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直接损失,那么,违约方仍然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赔偿。
损失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导致之损失相当,包涵由于合约执行完毕之后可能得到的所有利益,但该总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应该预见到的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