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满十六岁的青少年的
犯罪行为,在我国现行
刑法中被界定为相对负有
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对于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重伤或死亡、
强制猥亵、
抢劫、贩运毒品、
纵火、爆炸、投毒这类八项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此类罪犯应当肩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应当采取酌情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比如
偷窃等轻微
违法行为,则依法可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他们仍可能面临
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被政府机构收容教养。
当校园内发生
犯罪事件时,具体的
量刑裁决将综合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学校及家庭的教育监管状况亦可能成为量刑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而言之,我们在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导、惩罚为辅助的基本原则,旨在通过教育与挽救的手段,使这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能够重新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