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开发商拒绝支付
违约金的
抗辩权,实质就是开发商为了反对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所提出的一种合法的论据。
这里提到的常见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开发商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说明其
违约行为是因为受到诸如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以及无法客服的客观因素影响,那么他们便有权利援引
不可抗力条款来进行抗辩;
其次,按照
房地产开发合同中的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开发商可以申请豁免支付违约金,只要这样做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开发商就有权利用这一条款作为自己的抗辩理由;再者,如果存在业主方面未能
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某些义务,从而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期完成合同内容,进而影响到其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的情况,那么开发商也有可能援引这一点作为抗辩的依据;
最后,当违约金的金额过高,远远超过了合理的范畴时,开发商也有权利通过主张调整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抗辩。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开发商所提出的抗辩理由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支撑,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这样,他们的抗辩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