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摩托车负全责的前提下,摩托车驾驶人需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
对于受害方的小轿车的修理费用、施救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依照相关法规及行规,由作为全责行为承担者的摩托车驾驶人和其购买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如果小汽车方有人员因为这次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比如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耽误工作的误工费、需要看护的护理费、需要支付的交通费、需要额外的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等等所有的费用,这些都应当全部由当事人摩托车驾驶人来承担。
在进行经济赔偿顺序时,通常先从前述提到的摩托车驾驶人所购买的交强险中,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若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那么如果摩托车驾驶人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话,就应该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摩托车驾驶人并没有购买商业险,那么剩余的部分就必须由摩托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然而,如果摩托车驾驶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受害方的小轿车驾驶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