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的解决需要考虑到各种复杂情况。
若肇事者在进行本职工作过程之中对他人构成了损害,一般的情况下应当由其所属公司或组织来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若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完成赔偿之后,仍保留着向其雇员追究责任的权利,尤其对于那些具有故意或者严重疏忽的员工而言更是如此。
而若是事故并非受到任何与其工作相关的因素所影响,那么雇主通常并无率先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如果雇主自愿代替雇员赔偿,那么在法律上也并不存在任何障碍。
另外,即便肇事者目前无力支付赔偿金,受害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确定赔偿责任以及具体金额,待肇事者有能力进行偿还之时,再起诉并请求强制执行赔偿款。
总的来说,在决定由谁来先行承担责任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全面衡量诸多因素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