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付的执行款,通常情况下,应由被执行人全额负担强制执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在此过程中,对于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无须预先支付任何执行方面的相关费用。
相反,当执行款项执行到位之后,执行法院会首先从这些款项当中,依法预留出相应的执行费用,然后再将剩余部分交付给申请执行方。
然而,倘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执行申请被撤回或者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那么执行费用的承担方式就有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
总的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应该成为强制执行费用的主要承担者,以此来激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