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债权人为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而担忧之际,首要步骤便是明确其所负债务的类别与性质。
对于有担保证明的债务而言,债权人可行使担保物权以追讨债务;若是在现实中债务人无法立即履行偿债义务,债务人和债权人可共同商议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新还款方案,如分期付款、展期还款等等多种形式。
然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若债务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资产,法院有权本着公正司法的原则,暂时终止该次执行程序。
但是,一旦发现债务人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债权人便可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更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债务人通过非法手段,例如转移财产等方式,试图逃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其不当行为。
总的来说,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