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据是否因超越法定诉讼时效期限而归于无法律效力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依据“三年”的期限标准加以判断。
一般来说,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针对一般的民商事争议实行的诉讼时效制度为期三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年的起始时间并不一定就是借据的签署日。
假如借据已经明确规定了债务的偿还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持续三年。
倘若债务偿还期限尚未被明确规定,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提出债务偿还请求,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将自债权人首次提出请求且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样也是三年。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只要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提出过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等类似行为发生,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需要重新计算三年的时效期限。
总的来说,借据超过三年并不必然导致其失去法律效力,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