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设赌场罪行的量刑标准,必须全面结合多种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裁定。
若涉案金额达到40,000元,则可以被视为犯罪所得数额较大。
通常而言,当个人出于赢取利润之目的,组织群体参与赌博活动,或将赌博作为自己唯一的职业时,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并且需要同时承担罚款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开设赌场罪行,如果行为人具备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或者主动退还赃款、承认罪行并接受审判等酌情从轻的表现,那么他们有可能在法律规定的刑罚范围内得到从轻处理。
但是,具体的刑期仍需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来决定,例如赌场的规模、运营时间、参与赌博的人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
总的来说,仅仅凭借涉案金额为40,000元这一单一情节,我们无法精确地预测出具体的刑期,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依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