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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是身份犯吗

贪污罪的主体是身份犯吗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9-07 10:09:24 已帮助18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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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是身份犯吗
贪污犯罪民事责任主体归于身份犯一类。
所谓身份犯,即指那些身具特定身份之人在行径犯罪时构成的刑事案件
贪污罪的民事责任主体乃特别限定范围内的人群,主要涵盖于国家公职人员及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委托代管或经营公有资产的特定服务人员群体。
国家公职人员特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中的官员,而国有企业、机构、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中履行公务员职责的人员与国家行政机构、国有企业、机构、事业单位委任至未国有化的企业、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中执行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均可纳入此类范畴。
在判断贪污罪的民事责任主体是否成立时,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上述特定身份,并在职务行为过程中是否滥用职权,采取非法手段,侵占公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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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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