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是否承认犯罪对于判决的结果无疑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然而,这并不是唯一能够决定审判走向的关键要素。
当涉及到小偷主动承认其罪行且愿意接受相应处罚时,在进行具体量刑审判过程中,此种行为可被视为具有一定减轻情节的有利因素。
在此前提下,法院将全面审查案件中的所有证据,包括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实施盗窃行为的方式方法、作案地点以及作案频率,同时还需关注该罪犯是否属于累犯等相关情况,以此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指标。
但是,如果小偷偷窃得逞后拒不认罪,那么法院将会根据侦查机关所搜集到的其他确凿证据来认定客观事实。
当然,只要这些证据足够充分并且足以证实其盗窃行为的存在,那么即便小偷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也仍然有可能被判定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
总而言之,在定罪量刑这个看似简单,实则相当复杂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一个基本准则,不能仅仅因为个人是否认罪就轻易地做出判断,而是应该综合考虑各种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从而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公正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