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检察机关将在收到卷宗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审查判断,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予以延长期限,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机关在进行认真的审查后,会根据实际案情判定是否启动公诉程序、作出不起诉裁决或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在此期间,检察机关会通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关于案件的动态发展情况。
然而,关于通知的具体时间并无固定的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证据的搜集状况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
因此,作为案件当事人或关注者,建议保持耐心并留意相关信息更新,若对审查结果存在疑虑,您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