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事仲裁裁决书的确立日期,通常应根据仲裁规则以及特定事例的复杂性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而言,对于相对简单的商事仲裁事例,裁决书有望在仲裁庭组成之后的数月之内得以确立;然而,对于更为复杂的事例,可能需要长达半年乃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完成裁决。
仲裁庭必须严格遵守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来做出裁决。
举例来说,部分常见的仲裁机构明确规定,普通程序的裁决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而简易程序的裁决则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但是,若事例出现了需要延期处理的特殊情形,经过仲裁庭的申请并得到仲裁机构的批准,裁决书的制定日期便可适当予以延长。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不同的仲裁机构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