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之事例通常由检察机构负责调查取证。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境中,例如案情复杂或与其他犯罪相关联,公安局亦有权展开调查工作。
行贿罪属于贪污受贿类犯罪范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原则上应由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然而,若检察机关认为由公安机关接手此案更为妥当,或者事例涉及到需要与其他刑事犯罪进行合并侦查等情况,经过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充分协商后,可以决定将事例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总而言之,关于单位行贿罪的管辖权问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检机关之间的有效协作来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