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将“恶意透支”定义为: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超过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规定的还款期限的情况下进行提款,且在受到发卡银行发出的两次催缴提醒之后的三个月时间内仍然未归还欠款。
这一行为可能产生法律后果——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而对于这一犯罪的处罚标准,则主要依照透支金额的高低进行判定。
若透支金额较大(即介于人民币5万元至不足50万元之间)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超过两万元但低于二十万元的罚金。
而当透支金额达到巨大程度(即介于人民币50万元至不足500万元之间)或者存在其它严重违法情节时,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会伴随着超过五万元但是低于五十万元的罚金。
最后,倘若透支金额属于特别巨大(即大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违法情节,那么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乃至无期徒刑,并且必须接受超过五万元甚至高达五十万元的罚金处罚,或者被课以没收财产的惩罚。
然而,在实际的法院裁判中,具体的量刑裁决还需要依据其他相关情节做出综合评估与判断才能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