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行为在本领域内被划分为多种不同的形式,其中最为常见并且极具代表性的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主体以获取经济利益为首要动机,明知所售物品为毒品却依然进行非法销售活动;其次,犯罪分子将毒品有偿转让给他人,以此来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再者,犯罪嫌疑人通过以毒品交换其他财产或以毒品抵消债务等具有实际价值的交易方式来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此外,犯罪分子还可能利用毒品作为支付劳动报酬的手段;最后,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不论是否从中获得经济利益,都有可能构成此类犯罪。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代购毒品的情况,若从中谋求经济利益,同样会被视为贩卖毒品的行为。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贩卖毒品的数量并不以纯度进行折算,只要实施了以上任何一种行为,便有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