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诉讼事例后的开庭日期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期限。
一般而言,简易程序敦深事例从立案审批一直到正式开庭审理,大约需要1至3个月的时间;而对于普通程序事例,在立案审批通过后,通常会在20天至1个月内将起诉状副本以及传票等法律文件送达到被告手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整个过程可能需要3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间。
然而,这个时间跨度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法院当前的事例处理压力、法律文书的送达效率、是否需要追加相关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等等。
如果遇到法律文书送达困难、事例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状况,那么开庭日期也可能会相应地被延长。
因此,最终的开庭日期应以法院所发出的传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