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争议之
判决书尚未颁发正式生效之前,任何有关
强制执行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强制执行须以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为执行依据。也就是说,如果判决书尚未明示,就意味着各方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没有最终得以明确界定以及准确地做出裁决。因此,仅当由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并且负有
履行义务的一方未能依照判决内容如期履行其应尽职责之时,另一方才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然而,若在判决书尚
未生效之际便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那么法院将会对此类申请予以拒绝受理。在此期间,您需要保持耐心,静待判决结果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