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事件中,
律师与看守所内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会面通常需要经过他们本人的委托,或者由他们的
监护人、
近亲代表进行委托。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处于被
羁押状态,那么他们的监护人或近亲则有权利代替他们进行
辩护人的委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代替他们进行委托的近亲仅限于他们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
直系血亲。当
委托律师进行会面时,必须签署
授权委托书,以明确委托的具体事项以及权限范围。律师凭借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便有权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整个
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获得充分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