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所涉及到的拘禁期限取决于特定事件的具体情形。一般而言,这类
犯罪的
侦查阶段所采取的
刑事拘留措施不能超出37个自然日。在我国江苏省
南京市,若有
盗窃行为被视为触犯了
刑法,公安机关将优先执行刑事拘留。然而,当公安机关判定需要实施
逮捕行动时,他们必须在实施
拘留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请求并等待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批准。在此过程中,若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嫌疑人是
流窜作案者、
多次作案者或团伙作案者,那么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1至4个工作日。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须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然而,
拘留期限并非定罪
量刑的唯一依据,最终的
刑罚仍需根据
盗窃金额、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