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涉及到商品住房质量
纠纷的
诉讼过程中,法院将遵照“谁主张,
谁举证”的
基本原则进行
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裁决。也就是说,当
购房者声称所购买的商品住房存在质量问题时,他必须首先提供充分
证据以证实此判断的真实性。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法律有可能根据事件的实际状况对举证责任进行适当调整和分配。例如,当争议的焦点集中于房屋主要结构的质量存在瑕疵或者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居住功能受到严重影响时,购房者已经完成了初步的举证工作,那么此时,举证责任很可能会被交还给房地产开发商,由其负责证明涉案房屋是否真的存在这些严重的质量问题。此外,购房者也可以通过申请鉴定来确定住房的质量问题,这同样被视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举证方式。然而,由于
鉴定费用通常昂贵且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因此,该费用的承担方式将根据事件的具体事实和复杂程度以及法院的
终审判决结果来最终确认。总的来说,针对商品住房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应结合实际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