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
违约责任之
赔偿问题,通常依据
购房合同中所作之约定进行计算。通常而言,此种情形有以下两种常见的
处理方式:其一,
补偿金以固
定金额的形式计算,譬如说在合同中约定了若
逾期交付,则每日将赔偿固定的金额。其二,按照预先支付的房款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譬如每日赔偿已付款项万分之几的
赔偿金。若在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详尽的说明而引致歧义,那么按相关法律规范以及司法实践来看,
购房者有权主张以该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的行情作为依据计算实际的
经济损失。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计算
违约金的起止时期上,通常从书面约定的交房之日隔日起到实际的交房日截止为宜。然而具体的计算方法与金额,还需结合
合同条款与实际情势,以法律途径为指导进行明确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