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政策之规定,债权在经过转让之后,其所衍生出的
诉讼时效通常自
债权转让通知送达至
债务人为止,即产生维权
有效期的暂时中断,且原本已存在的
债权诉讼时效亦将随之重新计算。具体而言,依据相关法律条文,
债权转让行为必须向
债务方进行明确告知,否则此项转让对债务方并不具有约束力。而在诉讼时效被暂时中断之后,从债权转让通知送达至债务方的那一刻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再次开始计算。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诉讼时效的最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超过这个时间限制,
债权人的权益将无法再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了诸如债务方同意
履行义务等法定情形,那么诉讼时效也将会被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