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关押于看守所的过程中都享有与律师进行会面的权利。然而,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看守所的管理程序。律师需要出示其有效的执业证书、律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来实现会见权。但是,在特定的复杂情况下,例如事件牵涉到国家重要安全利益,或者事件处在
侦查阶段且可能干扰到侦查工作时,确实存在对
律师会见权的有限制性措施。尽管如此,这些限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往往是临时性的。总的来说,在常规情况下,看守所通常允许律师
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有助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