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售合同签署完成之后,开发商未能为购买者提供一份正式的合同副本,此种情况与相关
法规所规定的行为规范相违背,这无疑将对购买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潜在的威胁。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各类合同通常需要由双方各自持有一份原件,该规定被视为保障
当事人知情权和
监督权的根本性要求。因此,若出现开发商并未交付订购者合同的状况,购买者有权主动向开发商提出索求。若开发商对此予以拒绝,购买者有权向上一级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依法通过法律
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法定权利。在未来可能发生的
纠纷处理过程中,购买者很有可能面临由于缺乏书面合同文本支持而处于被动局面的困境。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购买者立即与开发商进行有效沟通,共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