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事件由看守所依法移送到检察机关之后,涉案被告人和其
辩护律师应当予以足够的关注并发挥积极作用。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将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涉案被告人均有权利委托辩护律师查阅、摘录以及复制与该案有关的全部
案卷资料。在此关键时刻,辩护律师必须认真研读事件的所有
证据,深入剖析事件的事实真相及法律适用问题,为被告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倘若检察机关认为事件的证据尚显不足,则可能会依法作出
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反之,若检察机关认定
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便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
公诉请求。在此过程中,涉案被告人务必全力配合检察官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件的相关细节。此外,他们还可考虑通过积极
认罪认罚来争取
从轻处罚的机会。如对检察机关的决定持有异议,涉案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均享有
申诉的权利。总而言之,在此阶段,涉案各方都需要审慎对待,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