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一般可视为违约行为。在租赁关系中,双方往往会签署
租赁协议,其中涉及租赁期限、租金支付途径等具体细节。倘若租赁者在协议约定租赁期尚未结束之际便提出
退房请求,这样无疑违背了有关租赁期限的明文规定。然而究竟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及处置方式,需要依据租赁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内容进行判断。若是合同内有清楚无误的
违约条款,如规定
提前退租需支付相应
违约金,那么租赁者理应依照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反之,若合同并无明确规定,房东有权主张因租赁者提前退租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譬如在寻找新租户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租金消耗等等。然而,若租赁者能够证明处境为
不可抗力因素等法定免责条件所致,则其有可能不再被视作违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