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处的"N"+1"中,"N"代表的是
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数,且会根据每年的服务期限向其发放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而具体到月薪部分,则是以劳动者在解除或离职日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为准。关于计发
补偿金的时间范围有所不同,若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将向劳动者提供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若是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下,则会视作一整年进行相应的补偿计算。至于那个大家常听说的"+1",实际上它是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且这个月的薪资标准便是依照劳动者在上一个月份的实际收入来设定。举例来说,假设某位劳动者在现有的用人单位已经工作了三年零七个月,其平均每月的
工资收入是八千元人民币,那么,他应当得到四个月(3*12000=36000) 的经济补偿,即便是加上那多付的一个月,他最终可以取得的
辞退赔偿总额也只有四万元人民币而已。不过,如若用人单位在
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
违规行为,那么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到这样的"N"+1"待遇,取而代之的可能是"2N"的
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