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委托人决定请求
律师协助进行
家属见面时,通常情况下需带上如下几种必不可少的证件和材料:首先是公章认证过的委托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等;其次是体现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户口本、
结婚证等等;最后,当然就是一份具体详细地阐明了相关委托事宜、
代理权限以及授权期限的正式委托文件。除此之外,还需要为律师提供涉案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涉及的
罪名以及目前被关押的具体地点等。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看守所对于上述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因此在律师准备前往会见之前,强烈建议他们事先与当地看守所取得联系,以获取所需材料的确切清单,从而
保证会见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