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亦称为
行政拘留,一般的
执行时效为1日至15日之间。依照相关规定,数项
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时,
拘留期限最长不可超出20天。治安拘留是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于严重违反相关
治安管理活动的个人,限定其短期内部分人身自由的一种
行政处罚措施。其
适用范围广泛,根据情节不同,包括但并不仅限于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
公共安全、侵犯他人
人身权利、
财产权益以及妨害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等情况。作出治安拘留裁定的权力通常由县级及以上级别公安局行使。如若受到
处罚者对治安拘留的决议持有异议,则可提出
申诉要求
行政复议或者发起
行政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