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地用显著偏低的房价来引诱潜在客户购
买房屋的行为,实际上可能已经违反了相关
法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制之下,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或者销售
代理商有意通过极其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底价策略去吸引
消费者进行
房产买卖,然而在实际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时却无法做到,那么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
欺诈行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视角去审视这个问题的话,这种行为无疑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造成了侵害。但是要确定其是否确实构成
违法,还需要结合多个层面的因素加以考虑,例如,设置这样的底价是否具备合理的解释,在进行诱导的过程中,销售方是否做出过清晰的错误表述或是隐藏了非常关键的事实等等。假如因为以上行为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他们完全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请求取消合同、要求
赔偿损失等途径去纠正不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