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直接等同于监狱服役的时长。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实践中可能采取的强制性程序,全称"法律授予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符合特定情形之犯罪人员,采取一定措施,使其正当行使各项法定权利的行为"。此程序与刑事惩罚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更为准确地说,它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中,公诉方、侦查方以及审判方对于尚未被依法拘留,甚至已被拘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性措施的嫌疑人和被告予以通告,责令他们提出可靠的担保人,或者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并依法开具担保书,以确保被保释者能够根据司法程序要求,随时赶赴现场,同时依法不对其实施羁押或临时释放其受羁押的状态。
与此相对,我们通常所说的坐牢、服刑则实质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事责任,并且正式开始执行法律给予的刑罚的时长。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取保候审这段时间不会作为法定刑期来计算,只有那些被司法机构指定进入指定居所进行监督看管的期限,才会被视作属于可以用来抵扣刑期的部分。概括来说,取保候审和坐牢这两种情况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