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情况下,当房屋处于
保修期限内时,倘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维修所产生的开支都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然而,倘若房屋的保修期限已经超过了,并且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不恰当的使用方式或者未经授权的改造行为所引发的,那么维修所需的费用就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若是质量问题是由与之相邻的其他业主的不当行为所引起的,那么应当由这位相邻的业主负起责任。至于涉及到一些公共区域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往往会从专门设立的
维修基金中进行支付。如果无法明确
责任主体,可以考虑通过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以确定最终的责任归属。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承担在保修期限内的维修责任,业主可以依照
购销合同提出法律
诉讼,请求其承担维修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总的说来,确定维修费用的承担方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