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境之下,无论其中哪一方均未曾洞悉借贷与资产
质押之间的相关事宜,因此在此过程中通过办理质押手续似乎可能存在着效力存疑的潜在风险。根据法律的严格规范,作为
抵押物品权益拥有者之一,必须明确表达其对于
抵押行为的态度与看法并且获得对方的认可。若涉及到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资产,若在此情况下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允许便擅自执行了抵押行动,那么这样的抵押行动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乃至
违法。然而若是单独归属于某位个人所有的私产,权益拥有者自然具备权利对其进行抵押,但是在此之前仍需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比如完成相关的
抵押登记手续等。特别地,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需要先行明确各类财产的具体属性及其所有权来源,并按照既定的法律规章制度相继办理抵押手续。此外,当接受抵押者在接受这些抵押品之际,他们同样负有责任对抵押物品的权益状况进行审查,以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
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