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
刑法之具体规定,当
被绑架者不幸离世或受到
蓄意谋杀时,将会视为
绑架事件中所涉及到的结果加
重犯罪行径。在此类情况下,
犯罪分子理应对此种严重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从而受到至少为无期
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面临被国家罚款和没收全部
个人财产的
处罚措施。其中,所谓“致使被绑架者死亡”主要是指在实施绑架行动过程中,通过
暴力手段或其他形式对被绑架者进行虐待,最终致使其生命无法得到延续;此外,被绑架者在遭受绑架期间自我放弃而选择自杀的情况也将视为“致使被绑架者死亡”的一种。针对“杀害被绑架者”这一恶劣行为,则是指犯罪人员在绑架过程中主观上明显愿意杀死被
绑架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绑架事件中出现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犯罪行为,若该行为未能直接导致
受害人死亡的不良结果,那么此类犯罪依然应当依据相应
法规单独判定,并与原有的
绑架罪一并施以多种
刑罚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