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女性出现
婚外情行为并不构成直接导致
彩礼必须被退还的法定条件。彩礼的退还问题往往需要考虑到众多的复杂因素,例如
当事人是否已经成功完成了
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共同渡过了一段时间、彩礼的给予是否已经使得
赠予者的生活陷入困境等等。如果双方未能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完成了登记手续却无法真正地共同生活,亦或是在订立婚约前的彩礼给予导致了赠予者的财务状况极度的困窘,那么在类似这样的情境之下,男性请求对方归还彩礼,法律通常都会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对此类请求提供有力的支持。然而,仅仅是女性的婚外情行为,并不能单独构成要求归还彩礼的充分理由。但是,如果女方的婚外情行为对婚姻关系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并且彩礼的给予也使得男方的经济状况陷入了困境,那么在进行
离婚诉讼时,这个因素可以作为综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