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此种情况时,首要之事便是审阅您与另一方所签署的危房改造合协议书本中的具体条款。通常情况下,未能遵守商定时间完成工程并交付房产即被视为违约行为。身为权益受侵害者,您可先行以
书面形式敦促其履行交房的义务,同时明确阐述违约事项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若在此情况下对方仍未作出回应,您将有权利依照合同的约定寻求对方对
违约责任的承担,例如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然而,倘若合同中未对此关键问题做出相应详细规定,您则可以要求对方
赔偿由于
延期交房给您带来的实质性
经济损失,比如说额外的租房成本等等。此外,您还可以对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进行
申诉备案,或者采取通过
司法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在整个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明档,比如合同书、催告信、实际损失的收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