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未经
法定许可,朋友无法直接代表被
羁押于押场所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
委托律师会见的权利。在我国现行
刑法立法的规定中,若
当事人处于被捕或被
判刑关押期间,则其合法
监护人以及
近亲属有权代为指派
辩护律师。然而,在此范畴之内的“近亲”主要包涵了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以及同胞的兄弟姐妹等
直系血亲和具有婚姻关系的亲属成员。而朋友并不属于法律明确允许代为指派
律师参与辩护活动的相关主体。然而,在一些罕见的特定情况之下,经由办理事件机构的特别批准,朋友或许有机会获得授权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但这仍然是极为特殊且罕见的情况。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讲,朋友并无权直接委托律师进行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