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中,关于配偶之间的财务义务是否可以转移到另一方身上,需要根据特定情境进行具体分析判断。总的来说,婚姻关系中的
共同债务通常应当由夫妻双方向
债权人共担责任,不能简单地通过单边协议方式将其转移至其中某一方。然而,若得到债权人的许可、夫妻达成共识并确保这种转让不会对债权产生损害,那么就有一定概率达成上述操作目标。相较之下,针对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的个人负债而言,倘若另一方主动承担此项
债务,从法律层面上讲是被认可的。然而,这种现象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法律内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更。总的来看,婚姻关系中的
债务转让行为并非可以任意进行,它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
法规条例及债权人的意愿,否则此类转让或许无法获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原
债务人仍然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