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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盗窃罪金额起点的规定

天津盗窃罪金额起点的规定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8-24 18:15:05 已帮助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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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盗窃罪金额起点的规定
在中国天津地区,对于盗窃罪的惩罚标准规定其额度较大的起点应为人民币两千元整。若被告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导致被害人的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但小于或等于人民币六万元时,则可判断该行为属于盗窃罪中的“数额较大”范畴;进一步,当被告人的盗窃行为使被害人的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六万元及以上但小于或等于人民币四十万元时,此种情况将被确认为属于是盗窃罪中的“数额巨大”;最后,若被告人的盗窃行为导致被害人的财产价值达到了人民币四十万元及以上,那么这种情形即可以认定为盗窃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在决定对某个特定的盗窃案进行定罪和量刑时,相关部门不仅要考虑到被告人实际盗窃的金额大小,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个方面的诸多因素:例如,被告人是否有过多次实施盗窃或者是在他人住所内实施盗窃,亦或是曾经携带凶器进行盗窃甚至是采用扒窃这类行为等等各式各样的犯罪情节犯罪手段;所有这些情况,无论最终被告人实际盗取的财产数额究竟有多大与否,均应被视为是构成了盗窃罪而需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在此基础上,审判机关会根据事件的详细情况来综合考量各种可能产生影响的各项因素,从而依法给出公正且严谨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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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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