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纠纷事件中,倘若发生
败诉现象,
诉讼费用的承担通常遵循如下原则: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然而若
胜诉方自愿承担,则不在此限。对于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的情形,人
民法院会依据事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当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时,人民法院将根据他们对
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来确定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经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事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将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决定。值得注意的是,除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外,因诉讼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例如
律师费等,除非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约定,否则一般由各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