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与涉嫌犯罪者或被告面对面交流期间,通常他们需携带以下几种必不可少的资料附件:
1. 律师执业证书:作为证明律师本人身份以及具备职业资质的关键之物,该证书充当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2. 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此信由律师所属所在的事务所亲自开具,详述了律师前来会见的具体缘由;
3. 授权委托书:这项书面文件由涉嫌犯罪者或被告及其近亲家属共同签署,委托律师为其进行辩护或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 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复印件之类,用以证实委托关系具有无可争议的合法性;
5. 会见申请书:在某些情况下,看守所会对会见要求给出特别强调,因此也许会安排提交相关申请表单。除此之外,律师应该在会面前额外多加注意有关看守所的会见规定及详细要求,以保证所携带的所有材料齐全无缺,以便顺利进行会见活动。由于各个地方的看守所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因此律师们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