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的常规会面活动往往发生在位于监狱围墙内的看守所。看守所乃专责
羁押依法被
逮捕或
刑事拘留的
犯罪嫌疑犯之专门处所。依据相关法例
法规的明文规定,辩护律师只需持有有效的
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便可享有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权益。会见场所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监管安全并推进
诉讼程序的顺畅展开,兼顾到保障辩护律师与
当事人之间进行
合法性对话的权利。在整个会见环节当中,看守所将对现场情况进行必要程度的监督,但不能够干扰辩护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正常沟通过程。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地域的看守所在具体的会见流程及相关执行要求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