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在签订租房协议后提前终止租赁但双方没有就此制定
违约金的事宜时,首步需要根据租赁契约中的其他相关规定来评估双方在此情况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及权益。倘若在契约中并无对此作出明晰规定,那么通常应当依据商业道德以及诚信操守的基本道德观念进行相应处理。在此种情形之下,房东有可能会提出由于租户突然撤出而给其带来的实质性
经济损失,例如在房屋空缺期间产生的租金差额等等。因此,租户应当尽可能与房东就此事进行洽谈,尝试找到一个令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补偿办法。若经过商讨无果,房东最终决定诉诸法律手段,法庭往往会从租赁期限长度、剩余租期、寻觅替代租户所需合理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出发,来确定
赔偿损失的具体金额。对于在此类情况下的房客而言,他们应该妥善保管与租房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
租赁合同、付款证明等等,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