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事例作出不予
批准逮捕决定并非意味着该案终结,实际上,此类情况下
当事人仍有可能面临继续调查的风险。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通常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致,例如
证据存在缺陷,亦或是涉嫌
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等等。然而,当公安机关收到不
批捕决定书之后,如果认为事例尚需进一步深入侦查,同时又符合适用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措施的相关法定条件时,那么他们将会依法采取这两种强制性手段来保护嫌疑人权益,并继续展开侦查工作。在此之后的调查进程当中,如果公安机关能够获取到更为充足且有力的
新证据,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重新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批捕申请,或者直接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因此,可以明确的是,不予批准逮捕仅仅是事例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决定,并不代表整个事例的侦查工作就此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