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迁址是否会引发补偿问题,我们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一般而言,如果迁址导致
劳动合同订立之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以至于原定的
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下去,那么在经过用人单位与职工充分沟通、协商之后,若双方仍不能就修改劳动
合同条款之事达成共识的话,用人单位可在提前三十天通过
书面形式告知
劳动者个人或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足之后,依照法律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在此过程中,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如果公司迁址并未对员工的日常工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很可能不会涉及到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