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之判定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以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为基础而产生的
债务,如书面签订协议或在事发后得到一方确认,被普遍视为
共同债务;其二,因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通常亦被认为是共同债务;其三,至于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外所承担的债务,若
债权人能出示
证据表明此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参与生产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同样应归类为共同债务。然而,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将会对各项与债务相关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比如债务额度的大小、使用途径、夫妻双方的职业与收入水平,以及家庭生活条件等等。总而言之,判断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仅仅基于单一的标准,而需结合多重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