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抽头的现象已然涉及到
违法乃至
犯罪的范畴。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如若以追求盈利为主要目的,在进行赌博活动时从中提取头钱,那就有可能触及到
聚众赌博或是开设赌场两项严重
罪名。当抽头渔利金额累积达到了5000元或者赌资总额超出了50,000元,甚至是参与赌博的人数总体上累积超过了20人的话,那么将被按照“聚众赌博”的罪行予以严厉惩处。反之,如若是开设赌场,则将面临着五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要承担
罚金的负担。判断具体的
量刑范围,要结合抽头金额、
违法所得数量以及对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全面考虑。在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对于初次涉案、并非惯犯、主动认罪并且愿意积极归还所获
赃款等情形的事例,应该给予适当的
减轻处罚。